(一)若争议事项并不涉及到任何金钱财产关系的处理,我们将收取8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
代理费用;
如争议事项涉及到财产关系,则在每个案件中需先行支付基础服务费1000元至2000元人民币。
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时,我们会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至6%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4%至5%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至4%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2%至3%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至2%的费用;
而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争议事项并不涉及到任何金钱财产关系的处理,我们将收取15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代理费用;
如争议事项涉及到财产关系,则在每个案件中需先行支付基础服务费,并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争议事项并不涉及到任何金钱财产关系的处理,我们将收取以下费用:
(1)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我们将收取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代理费用;
(2)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我们将收取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代理费用。
如争议事项涉及到财产关系,则在每个案件中需先行支付基础服务费,并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