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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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做了一件事,结果发现是无效、被撤销或者根本不会发生效力的时候,那你从这个事情中得到的东西,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给人家点钱作为补偿。如果有人犯错了,那他就得赔给别人因为这个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如果两个人都有错,那么他们就要自己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当你签了份儿无效的借款合同,那你就得找法院来帮你看看咋解决。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说的,如果你做的事儿被判定为无效、被撤了或者根本就没效,那你因为这个事儿得到的东西,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按照市场价格给人家补偿。如果是有人犯错了,那他就得赔给别人因为这个事儿受的损失;如果大家都有错,那就得自己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咱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来说事儿,就是当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者根本就不会生效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参与其中的那个人因为这段行为得到的那些钱财是要还回去的;如果说真的没法儿还了或者不太需要还的话,那也得按照市场价格来算个价钱补偿给人家。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则其自成立之时起即丧失了法律效力。对此,第一百五十七条均有明确界定,如当事人因无效行为获取的权益应全部退还,无法归还或无实际需要的款项应按照适当比例进行补偿。对于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其将负责赔偿受损害方因该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若双方均存在责任过失,应按各自对应的责任范围承担相对应的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若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失效或被撤销,且确信其不会产生任何效力之后,行为人因该行为获得的财产,应及时归还原所有者;倘若无法实现返还或认为没有必要进行返还,亦应对其价值进行合理赔偿。如存在一方有过错,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