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民事诉讼过程中,若
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
债务,
债权人有权运用
录音证据以证实借贷行为及借款金额的存在。
录音证据归类于视觉听觉材料,它是
证据呈现方式之一。
为了
保证录音证据的可信度以及其法律合规性,录音文件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并且未曾经过任何非法手段如剪辑或篡改等处理。
倘若债权人自身难以获取录音证据,他们可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负责调查取证。
在审理案件期间,人民法院应全方位、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其中自然也包含了录音证据。
在庭审环节,债权人需向法院提交录音证据,同时详细阐述证据的来源及其证明目的。
法院会对录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案件具有关联性,则有可能将其作为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
总而言之,债权人可以通过录音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但前提条件是要确保
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在庭审阶段合理地提交和解释证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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