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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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构传唤没有固定的时间要求,会根据案件情况灵活安排,并且会提前通知当事人。传唤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核实证据。不过,传唤也得遵守法律规范、公序良俗和时效原则哦。

异地取保候审中的传唤时间不确定,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和交通条件的影响。不过公安局会提前通知,以便被取保候审人做好安排。传唤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调查案件,在理想情况下,这个流程可能在几天内就能完成。

异地取保候审的传讯,办案机关一般会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时间和地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按照要求,准时到指定地方去。在传讯过程中,办案机关会调查核实跟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要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事去不了,得提前向办案机关说清楚原因,还得申请延期。

协助执法时,需递送协助执法公函,附带《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及工作证件。经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许可,可将嫌疑人传唤至指定地点审讯。传唤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通知刑事案件当事人限时到指定地点接受问询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者必须遵守两项主要规定:一是不得离开居住地,变更住址等信息需及时报告;二是在接到传讯后必须准时到场。违反规定可能导致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甚至监视居住或逮捕。执行机关负责监督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规定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