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包含任何
财产权益
纠纷的案件,
律师费用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2000至30000元人民币之间进行协商确定;
在此基础上,双方可就价格范围上下20%的弹性空间进行商议,然而如果最终收费额度不足2000元人民币,则仍按照最低标准2000元人民币收取费用。
(二)针对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我们将会按照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区间,参考如下所述的费率标准,采用分段式累加计费方式来制定相应的律师费用。
其中,争议标的额的计算方式为各区间内的实际金额之和。
1.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包括1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其对应的费率为6%。
2.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包括5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其对应的费率为5%。
3.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之间(包括1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其对应的费率为4%。
4.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包括5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其对应的费率为3%。
5.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包括1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其对应的费率为2%。
6.争议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包括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其对应的费率为1%。
7.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其对应的费率为0.5%。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费率标准的基础上,双方还可以就价格范围上下20%的弹性空间进行商议,然而如果最终收费额度不足2000元人民币,则仍按照最低标准2000元人民币收取费用。
(三)关于计时收费的相关规定,我们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具体的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
同时,双方也可以在这个范围内就价格的上下浮动比例进行商讨,浮动比例同样为20%。
(四)若案件中存在反诉部分,那么该部分的律师费用可以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若案件被
发回重审,且原承办律师愿意继续处理此案,则其律师费用可以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关于风险
代理收费的相关规定,最高
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则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