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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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或特殊情形的嫌疑人,确保其生活不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不受干扰。适用条件包括无再犯风险、有固定住址、能随时配合调查,不干扰证人。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孕期、哺乳期女性,或诉讼周期将满。需满足严格条件,并可通过担保确保不出逃或再犯。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执行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或特殊情形的嫌疑人,其目的是确保嫌疑人生活不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不受干扰。适用条件包括无再犯风险、有固定住址、能随时配合调查、不干扰证人等。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孕期、哺乳期女性,或诉讼周期将满。需要满足严格条件,并可通过担保确保不出逃或再犯。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对于没有被逮捕或者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责令其提供担保或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不进行羁押。这种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较轻刑罚、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存在健康或孕期问题、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结案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