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以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的行为构成故意
伤害罪。如若施暴者对孕妇实施
暴力行为,致使
受害人达到了
轻伤二级的损伤等级,尽管法条中并未明确指出这种情况是否应当视为“致人重伤”,但是在实践中,所谓的“
轻伤”往往表示受害人遭受的损伤较为轻微,难以被认定为符合“致人重伤”的标准。依照该项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然而,鉴于此案涉及到孕妇这一特殊人群体,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将会综合考量到大众舆论以及对于孕妇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或许会适当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
刑罚。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最终的判罚结果仍然将受到各种具体情节的影响,例如
犯罪动机、作案手法、造成的危害及犯罪嫌疑人的悔过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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