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鸿律师事务所
李路路律师,21年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毕业,曾率多名公证人员组成司法辅助团队与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驻各法院日常办公,参与法院诉前调解、诉中审判与强制执行的各环节开展司辅工作,熟悉法院各类案件的审判思路与执行流程,擅长灵活变通以解决司法实践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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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吸活动中,业务员对投资事宜的不了解是否会导致其承担责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若企业陷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困境,如果普通员工对此毫不知情,且并非直接负有领导职责或其他直接责任的人员,那么他们将不被视为犯罪行为人,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没有犯罪意图和故意的非法集资业务人员,可能会被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这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职务、参与程度和所获利润等因素。对于那些不知情的人,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非法性质,并且没有积极参与,那么他们可能会减轻责任。然而,如果他们应该察觉到异常但没有警觉或采取行动,那么他们可能会逃避不了法律的责任。

不会。因为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普通业务人员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构成犯罪,不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普通业务人员也不会退赔。

非吸的话,如果该高管参与犯罪,并且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不知情的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