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别人总借车拒绝还钱怎么办

别人总借车拒绝还钱怎么办

时间:2024.09.0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65人
律师解析:
如若他人未经您同意擅自使用您的车辆且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这通常被视为是债权债务关系,而非物权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以及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到对物权的保障与维护,包括返还原有物品以及排除妨碍的权利。
然而,在债权债务的问题上,倘若借用人未能切实履行应有的还款责任,出借方便可依据该法典及其附属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民法典》等,向借用人提出偿还债务的要求。
若借用人仍坚持拒绝偿还,出借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借用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因此,对于所描述的具体情形,以上述两条法律条款并不完全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