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在发生
刑事拘留这一
法律行为之后,是否能够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节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该法条所列举的其中一种情形,如可能被判处的
刑罚相对较轻、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情况下,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倘若他们并不符合以上所述的条件,或者存在着其他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适用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那么他们很可能就无法获得批准
申请取保候审的机会。
因此,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要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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