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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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这一犯罪类型的主要实施者通常被定义为特定的群体,其中既包括了具有公司或企业身份的人员,也包含了从事其他相关行业的工作人员。这种犯罪的本质在于,这些人员在其自身职位上获得便利条件后,将原本属于他们所服务的机构的财务资源非法地占据为私有财产,而且其涉及到的财务价值往往达到一定程度以上。

何为职务侵占罪的特定主体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特定职位的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不法地将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物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以上的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职务侵占罪的适用对象不包括国有单位的公务员和被派往非国有单位执行公务的人员。然而,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劳动合同工仍属于该罪的主体范围。

侵占罪在立案时,对于主体并没有特殊的限制。只要是非法占有代管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原主,就可以立案。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立案的主体。一旦实施了侵占罪,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的退赔责任主体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职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这些行为人需承担退赔责任,即归还侵占的财产或进行经济补偿,以修复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