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诉讼进程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此期间能获得人身自由且不受逃避侦查、
起诉与审判义务的影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条款明确表示,在取保候审阶段内,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均不得予以终止。
换言之,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获准取保候审,但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仍需持续推进。
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构发现具备充足
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应承担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侦查机构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其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解除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终结,而仅仅是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继续进行的标志。
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对检察机关是否
提起公诉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检察机关是否决定提起公诉,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定具备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即便犯罪嫌疑人曾经获得过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依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