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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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的返还被侵占财产的义务主要归属于受贿单位本身,换句话说,受贿单位有责任将非法获得的财产予以退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会由单位的决策部门或者高层领导组织协调实施退款事宜。然而,若受贿单位无能力清偿其所负债务,相关的责任人员,例如直接责任的管理层及其他直接相关责任人,有可能须承担共同偿还返还资金的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涵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若此类单位实施了行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将被判定为单位受贿罪,面临刑事追责。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持有国家控股权的国有控股公司而言,倘若其构成单位受贿罪,则应当参照前述法规进行处罚。

单位集体受贿罪的概念及特征在我国刑法中,所谓单位受贿罪,是指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实施的,向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取不正当财产,并且为他人谋求特定利益的行为。在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情况下,要求行为人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前提,并且这种行为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索要他人财产或非法接受他人财产,必须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相结合,才能够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范畴单位受贿罪的发起者和执行人主要集中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国有性质的组织机构。具体而言,这种违法行为就是这些国有单位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他人那里获取或接受了财物,且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在账外暗中收取回扣费的行为。

单位能否成为受贿罪的承担者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国家机关、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公司及企业、国有全资或合作的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单位受贿罪,是指上述各类单位,通过索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情节严重者,或者在经济往来过程中,私下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