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之决定权限归属我国法律体系之内的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三大执法机构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所明确规范的内容,若在取保候审阶段,经查证发现已不具备继续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或是
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达到法定要求,则理应立即解除对
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应当尽早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相关联单位这一重要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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