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如何进行变更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际,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强制手段的调整或撤销取保候审将成为必要的行动选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取保候审接近尾声时,执行机构应在15天前向决策机构发送书面通知。然后由决策机构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更改强制措施的明确决定。

更改取保候审申请适用条件时,要考虑案件的变化和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如果有新证据可能影响罪行认定和惩罚力度,或者嫌疑人或被告人健康出现严重问题,无法承受拘留,或者经评估取保不会增加社会安全风险,那么可以考虑更改取保候审申请。但在处理时,要全面考虑案件进展和被取保人员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更改。

在取保候审这段时期内,通常来说,个人拥有变更姓名的权利。然而,这一行为须在符合户籍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下进行,并不能因处于取保候审的阶段而受限。然而,当您完成姓名变更之后,请务必立即将此事通知实施取保候审的公安机构,以避免对案件的妥善处置产生不良影响。

在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中,如需对罪名进行调整,往往是由于侦查机构掌握了重要新的证据或是调查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倘若需要对被拘留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更改,通常都是由于该名被取保候审者身处异乡、更名换姓等多种因素所引发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这样的状况应当交由执行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立即进行身份信息的更新,并且要将此变动通知到相关的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