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侵占罪案件中的即时拘捕行动往往是在获取到充分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具有严重的犯罪疑点并且存在着潜在的逃避司法责任或者销毁关键证据的风险时实施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若职务侵占罪的嫌疑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如再犯风险、销毁证据、自杀企图或潜逃倾向,或已有确凿证据显示其犯罪事实且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有故意犯罪前科,均应予以逮捕。这表明,在充分证据和社会危害性存在的情况下,职务侵占罪嫌疑人可被直接逮捕。

依刑诉法81条,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满足特定情形可逮捕:有证据证实犯罪且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可能再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威胁,可能毁证、干扰证人等,可能报复他人,有自杀或逃匿倾向。取保、监视居住期间违规且严重也可逮捕。决定逮捕要权衡犯罪性质、情节等。若涉嫌此罪且符合一项条件,应依法逮捕。

依刑诉法81条,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满足特定情形可逮捕:有证据证实犯罪且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可能再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威胁,可能毁证、干扰证人等,可能报复他人,有自杀或逃匿倾向。取保、监视居住期间违规且严重也可逮捕。决定逮捕要权衡犯罪性质、情节等。若涉嫌此罪且符合一项条件,应依法逮捕。

依刑诉法81条,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满足特定情形可逮捕:有证据证实犯罪且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可能再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威胁,可能毁证、干扰证人等,可能报复他人,有自杀或逃匿倾向。取保、监视居住期间违规且严重也可逮捕。决定逮捕要权衡犯罪性质、情节等。若涉嫌此罪且符合一项条件,应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