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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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法律规定若涉嫌行为达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皆可予以立案处置:1.单位受贿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2.单位受贿金额虽未达到人民币十万元,然而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1)有意挑衅、胁迫相关单位或人员,对其产生极其恶劣影响;(2)强行索要财物;(3)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在处理集体受贿罪的立案领导问题时,需要全面考虑其在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如果领导参与了组织、策划或指挥,可能会被视为首要分子,面临更重的刑罚。在做出处罚决定时,将严格依据刑法典,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案人员进行定罪量刑。总之,处理过程将注重事实和法律依据,以确保公正严明。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特定单位,在其决策机构或负责人的决定下,以单位名义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需满足:行为主体为特定单位、有单位内部决策、以单位名义行贿、财物收受与利益谋取有关联、情节严重。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特定单位,在其决策机构或负责人的决定下,以单位名义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需满足:行为主体为特定单位、有单位内部决策、以单位名义行贿、财物收受与利益谋取有关联、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集体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点:一是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物;二是为他人谋利且行为情节严重,如受贿金额巨大、多次受贿或为他人谋取重大利益;三是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秘密收受回扣或手续费,且金额较大。综上,当单位及其人员在为他人谋利时,通过索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财物,且金额大或情节严重,即构成集体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