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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钱不还,我能选择报警吗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09人
律师解析:
公安机构的主责业务领域主要涉及各类刑事案件与社会治安的综合管理工作。
关于拖欠借款这类属于民法范畴的债权纠纷问题,相关当事人可按照法律规定,选择协商、诉讼仲裁或是调解等多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发生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将款项用作虚假承诺,骗取对方财产的情形,此时便可能演变为刑事犯罪行为,公安机构将会依法对该类案件进行处置。
然而,鉴于绝大部分的借贷纠纷并不涉及刑事犯罪活动,公安部门对此类案件并不负有直接责任,无法介入处理,而应当由当事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委托律师发出催告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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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峰律师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青岛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专业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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