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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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无力承担违约责任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允许申请人申请暂缓执行,待其经济能力改善再恢复执行。法院有权调查并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投资及资产以执行法律文书中的义务,但仅限于与义务相关的财产,并需发布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过程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违约方需依据法规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支付补偿或赔偿实际及预期损失。若违约导致损失,赔偿应等于实际损失,但不超过违约方预见的可能损失。严重违约时,债权人可行使优先受偿权,即在债务人无力还款时,通过处置抵押物优先获得赔偿。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违约方需依据法规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支付补偿或赔偿实际及预期损失。若违约导致损失,赔偿应等于实际损失,但不超过违约方预见的可能损失。严重违约时,债权人可行使优先受偿权,即在债务人无力还款时,通过处置抵押物优先获得赔偿。

《民法典》规定,债务违约需担责,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现金补偿。债务人须按期履行义务,违约则面临法律责任。违约方需赔偿因其违约导致的损失,包括预期利益,但不超过订约时预见的损失。借贷纠纷中,法院判决明晰,拒不履行者将被强制执行。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违约需担责,包括继续履行、修补或赔偿损失。债务本为法定义务,须按期偿清。违约将面临法律严惩,如履行不足需整治并赔偿。借贷不还经诉讼后,法庭裁决具强制力,要求还款。若债务人仍拒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以追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