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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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主犯能否取保候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主犯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如果主犯诈骗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或者有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通常难以取保候审。

能否对网络诈骗罪犯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满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各项标准。具体而言,限于非暴力型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者;以及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后能够确保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情形等等。

网络诈骗案中的从犯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要全面考虑。如果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且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安全,就有可能被批准。反之,如果从犯在犯罪中起到关键作用,社会危害性大,就很难获得取保候审。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

在某些情况下,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允许取保候审。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较轻,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网络诈骗案犯取保候审后仍需承担责任。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或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仍将受到制裁,即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是否退赃等因素来确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