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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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刑事拘留之后,涉案人员是否会留下案底及其何时能获得释放,关键在于该案件的调查进展及司法流程。一般而言,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期限为37日,其中还包含了提请批准逮捕所需的时间。然而,这并不等同于涉案人员必将面临案底记录。实际上,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身犯重罪并经由法院判定罹罪时,方才有可能留下案底。反之,若作出无罪或不起诉的结论,则当事人将免受案底之累。

关于刑事拘留却未予立案之事宜,其处理方式往往与其拘留期限毫无关联性,因为在法律框架下,拘留乃是针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嫌疑人员实施的强制措施,而立案与否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对此类案件进行严谨、深入的审查之后作出之决定。尽管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然此并不代表只要尚未立案,便需将被拘留者羁押至37日期满为止。当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定无罪实据或无需追责刑事责任时,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之人。

在进行刑事拘留之后,往往需要在三个自然日内向司法机关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也能够适度地延长至七个自然日。检察院将会在接收到此类申请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就批准逮捕与否给出相应的决定。然而,一旦依法采取了逮捕措施,有关案件便将正式启动侦查程序。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会立刻生成任何形式的案底记录。一般而言,只有在法院对此类案件作出最后的判定并且其判决生效的时候,才会产生案底。

刑事拘留时长最高可达三十七日,然而这并非代表着一定会产生案底。事实上,案底是否存在,取决于整个案件的最后处理决定。假设案件最终确认为诈骗行为,并由法院裁决有罪,那么就会记录在个人的犯罪记录之中;反之,若证实无罪或案件取消,则案底无需再留存。

刑事拘留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会永久地在个人档案或历史中留下痕迹或是纪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一名犯罪嫌疑人经过法院审理判定为有罪时,他/她的名字将会被牢固地记录在公安机关内部的犯罪记录库之中。换言之,只有在判定有罪后才会出现犯罪记录,也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而刑事拘留作为侦查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项暂时性约束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