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被保险人在依据车险规定
报案并且调查核实完毕后,仍遭遇到拒绝理赔的待遇,而这种状况并非由于其蓄意编造保险标的、精心设计保险事件或恶意隐瞒
保险事故真相等不法行为引起的,则该被保险人便不应被判定为触及非法保险
欺诈犯罪的行径。反之,如果被保险人的确采取了上述不当行为作为手段,意图以此来获取保险
赔偿金,那么他就有可能陷入到保险诈骗罪这一严重的法律困境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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