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包含哪些环节
时间:2024.06.23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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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详细阐述行政许可
听证的严谨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人有权利提出听证请求;
接下来,由行政部门组织听证会,在听证会召开的七天前,行政机构必须将具体的听证时间以及地点通知给申请人及利害关系方,如遇特殊情况,还需进行公告告知;
再者,就是举行听证会议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听证会应当对外开放,且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
其次,当听证会在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进行时,负责审理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向参会人员提供充分且详实的审查意见
证据以及相应的论据和理由;
最后,在听证会顺利结束之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听证结果作出最终决策。
这其中,听证会应该留底备查,同时参会者也可对听证记录进行核实并确认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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