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
宣布破产后,需要依托于
清算组对其进行全权接手管理,对清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清理、精密的估值以及科学合理的处置与分配。
然而,想要使得公司步入
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满足两大前提性条件:
第一,作为
企业法人的该公司已经无法偿还届期应支付的
债务,且其剩余财产已经无法填补所有负债的缺口;
第二,该公司显著地缺乏偿还债务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