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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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之投案自首乃指行为人出于自愿而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身所实施的职务侵占违法行为,同时承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举包含了两种情形:其一为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供述犯罪事实;其二则是在被刑事追诉之前主动向所属单位或者相关监管部门如实坦承违法事实。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保持完全自主的意愿,而非受到任何外力的强迫。

职务侵占罪属于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公诉权的范畴,故不在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内。关于自诉案件的具体定义则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由被害者本人提出告诉,法院才能进行审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了其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应予以追责,但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却未能对被告人履行刑事处罚职责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拥有充分证据能够证实轻微的刑事犯罪案件。

职务侵占罪可不是自诉案件,它是公司、企业等组织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还比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单位的财产,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需要国家公权力介入,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犯罪案是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范畴,需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追诉,并由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类,前者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者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控告。

职务侵占犯罪案是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范畴,需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追诉,并由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类,前者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者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