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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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涉及
离婚纠纷的
诉讼程序中,其完整的步骤包括:
首先,
当事人需将正式的
起诉状、状纸以及相关的
证据资料提交至当地的人
民法院。
其次,人民法院将会根据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审阅评估,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案件。
假如经过审阅后发现所申请的事项和提供的文件均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那么法院会做出正式的受理决定并且予以
立案处理;
但如果经过仔细审查后发现存在任何不适当或者不可受理的因素,法院便会将当事人
递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退还给他们,同时详细告知他们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接下来是立案规程,一旦法院做出了立案的决定,那么接下去就必须启动审判程序,即进行紧张激烈的法庭辩论和审理过程。
最后,应该由人民法院做出最终的裁决或者判决意见,据此为这个
离婚案件做出明确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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