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在双方所签署的合约之中并未对
违约金事宜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即便违约方已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仍有权继续向其主张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然而,若双方已经就违约金问题达成共识和约定,则应严格依照此约定来履行各自的违约责任;
当然,若未设有违约金方面的任何规定,则守约方可请求违约方依据
违约行为对自身带来的实质性损失酌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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