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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897人
律师解析:
知识产权侵犯行为中那些转换为刑事犯罪的行为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情况下进行复制和发行其文字作品,或者将其音乐、美术、视频、计算机软件以及我国法律或行政法规在其他领域所认定的任何形式的作品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传播;
其次是在无相关版权方允许的前提下对其他人享有独家出版权利的书籍进行出版;
再次,未经录音录像的创作者同意,将其制作的音像制品进行复制和传播,抑或是利用互联网让广大公众参与其中;
同时,还有一种最为严重的做法是,制作并销售伪造他人名字的艺术作品;
最后还有未经表演者本人允许,将记录其表演内容的音像制品或其现场表演以各种途径进行复制和传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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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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