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一般可以归结为以下两大类:
首先,出险事件并不在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条款所约定的责任范畴内;
其次,出险事件已被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详细列举并确定为不予理赔的范围。就人身
意外伤害险而言,倘若被保人在事故中遭受车祸打击,然而被保人却存在
无证驾驶的行为,那么这起事故便属于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外责任”。
根据保险条款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据此拒绝进行
赔偿。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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