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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归属权属于谁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对于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需要根据详细情况进行分析和判定:
1.如果在结婚之前已经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为您本人,同时又已经完全偿还个人贷款或者是完成了全额付款的购房过程,那么该房屋将被视作您个人的私有财产,另一半伴侣在法律程序中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要求。
2.在结婚之前,尽管已经按期偿还完毕所有的贷款,可是直到婚后才领取到了房屋的所有权证,且该房产证上登载您的名字的话,这种情况仍然会被视为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也不能对此提出分割要求。
3.然而,如果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对方的名称,这往往是由于出资金者不符合购房条件而使用对方名义购房,在此种情形下,应该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4.最后,当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上登记有双方的签名时,那么该房屋便可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资产。
在面临离婚事宜时,并不需要顾及到出资金额等问题,原则是双方对该房产平均分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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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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