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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与他人有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92人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并不必然被视作为重婚罪。
须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方可判定为重婚罪成立:
首先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情行为,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
其次是与第三者进行了合法有效的婚礼登记手续,并且其恶劣程度达到严重程度,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因此,仅仅是与第三方存在生育子女的事实,而未涉及以上任何一种行为模式,均不能被认定为重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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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等于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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