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目前执业已经十余年,一直秉持着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充满热情和责任心,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包括提供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治理、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代理公司重大疑难民商事争议;破产清算业务,包括企业重组上市、并购清算、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婚姻家庭事务,包括代理离婚、抚养、同居、析产、继承等诉讼案件。 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陈琳律师将继续致力于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她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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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不一定在登记地进行办理。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是,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离婚不一定在结婚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无需在原登记机关强制办理,协议离婚需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照片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身份核实和审查后登记,30天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书并注销结婚证,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离婚无需回结婚登记机关,协商离婚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明、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及个人照片。操作步骤包括:本人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进行离婚登记并开始30天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双方再次到场领取离婚证书,注销结婚证。务必亲力亲为,不可代理。

离婚诉讼不一定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双方中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均可受理。离婚需双方亲自到场,不能由第三人代办。如无法协商,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证书的发放地点并非仅限于领取结婚证书时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