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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4.07.10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131人
律师解析:
如若违反了被设定为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那么将会使得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或是进行变更。这种情况往往涉及以下的行为:1.在未经执行机关事先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区、县级行政区域;2.在取保候审期间,其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如有任何变化,未能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3.破坏了证人证言,或者是对证据进行合谋沈毁、私自篡改;4.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或者是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的传唤;5.实施了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是与取保候审决定相抵触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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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伟律师

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

童大伟律师,男,现任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办律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法学学位。毕业后,于无锡市公安局某分局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具有多年刑事办案专业工作经验。专职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尤以擅长处理职务犯罪及各类经济犯罪等法律实务。 童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童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8861891816,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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