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
王伟明律师,男,汉族,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师大经济法专业,现执业于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保险、侵权法务中心主任,衡阳交通维权网律师,中国法学会成员。本人性格开朗、坚毅、正直、富有正义感,思维敏捷,逻辑性强。在研习法律之路上一直坚持不懈,孜孜以求,精益求精,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的法律业务经验。在工作中本着诚信、严谨、真挚负责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委托人的委托法律事务,严格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竭尽所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本人严格遵纪守法,诚信执业,深得当事人的好评,每年亲自办理的案件达几十余件,涉及保险、侵权、经济合同、房地产、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纠纷,维护了许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执业过程中,深知作为律师的社会责任,本人办理的案件30%以上以调解、和解结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取得了良好的个人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得到了所领导的好评及上级领导的好评,现担任衡阳市行政机关、衡阳市保险业、运输业、汽车销售业、驾驶员培训学校、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系统等多家大中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本人愿意为社会的和谐尽一份力量,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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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你改写的内容: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患有十分严重之疾患、生活无法自理的居民,以及孕期妇女、哺乳期妇女等人群,并且这些私人生活因素不会导致这类犯罪嫌疑人对公众产生任何形式的风险影响。

取保候审的担保形式主要由两类构成:保证金制度与保证人制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选择以缴纳特定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具备条件的保证人为途径,进而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这两种方式旨在明确被取保者在审判阶段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并防止其逃避司法程序。

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犯罪嫌犯或被告人仍存在被收监的可能性,具体情境包括:1.犯罪嫌犯未能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县区域范围;又或是其居所地址、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却未按照规定向有关机关进行通报;2.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若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犯依旧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或者有充足证据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活动;3.针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犯,取保候审措施无法有效防止其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4.犯罪嫌犯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程序;5.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犯应被逮捕的其他特殊情况。

本文针对取保候审案件向法院移送提起诉讼所必须满足的各项条件进行详细阐述和解释,具体如下:首先,犯罪行为的事实清晰明确,相关证据足以支撑其结论且具备充分性;其次,此案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第三项条件是指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