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
刁娅文律师,硕士学历,执业多年办案经验丰富,拥有中级律师职称。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为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入库)裁判。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刑事取保、劳动争议、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治理纠纷、婚姻家庭等。担任北仑新联会会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曾获得“北仑最美防疫志愿者”荣誉称号。部分案例如下: 刑事案件:张某交通肇事罪代理受害人拿到130万赔偿、华某危险驾驶罪不起诉、赵某危险驾驶不起诉、施某开设赌场罪终止侦查、凌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取保。劳动仲裁:强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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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抵消刑期的时效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期间无法直接抵消刑期。唯有经过合法羁押的时间方可用于折算刑期。如犯罪分子被判定为管制判决时,则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可折算为刑期的两天;若被判以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便可折算为刑期的一天。然而,取保候审并不具备羁押性质,它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人身自由进行任何程度的限制。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能用来抵消刑期的。

取保候审是否可超期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强制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拘押期最多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不应止步于尽可能收集案件证据的工作,还需继续进行案件的审查、起诉及审理等环节。若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察觉到该人员不应再承责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则应适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在实施取保候审制度的过程中,被害者或者被告有权利在一般的情况下面对他人进行会面,但是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禁止私自沟通消息、防止串供等行为发生,同时也不能妨碍证人作证工作。然而,这并不代表在面对同案犯时,他们可以随意地进行接触交流,因为这种行为很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判产生不良影响。

在取保候审阶段内,被取保候审者通常都能返回家庭所在地进行日常生活,但是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擅离所居之地以及定期向执法部门上报个人行踪等具体要求。对于家庭成员而言,并未受到直接的任何不利影响,他们可以继续过着日常的生活秩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者的行动范围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以确保其行为不至于对相应的诉讼进程产生任何干扰因素。

被取保候审者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若相关案件尚未审结,公安局、检察院或是法院应在期满之前做出是否变更强制性司法措施或者解除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当规定的时限届满并且没有新决定出现之时,取保候审将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