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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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在禁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前,必须对案情作出仔细研究和全面评估。这其中的决策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因为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所处的法律地位以及其未来的命运。因此,检察院在做出决定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诸多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其是否有诚恳的悔过之意等等。

检察院在权衡诸多因素之后,对决定是否对某名犯罪嫌疑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主要明确地考虑到该嫌犯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案件本身的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

窃盗罪案件中,检察机关批准取保候审是否相对容易鉴于盗窃罪申请取保候审的难易程度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满足相应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涉案金额巨大或涉及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盗窃案件,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带判处罚金。在该类情形中,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相对较高。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即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