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乐伟律师,现任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法医二学位,中山大学医学学士,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同时担任中山大学苏锡常校友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专属服务中山大学苏锡常校友及其企业。 乐伟律师加入律师行业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量身订做的专业法律服务,亲手经办案件百余起,案件类别包括:涉刑风险化解、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等。 执业前,乐伟律师历任某省会市公安局刑警、法医,苏州某区国资系统纪检专员,苏州某区属国企集团公司法务处负责人等。 执业后,担任大型国(私)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审查并修改公司股权、并购、商务等合同,督促公司合规体系构建。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和避免风险。 乐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办案过程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 秉承用严谨、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用专业的法律为每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刑诉法》第79条,保释与监控居住旨在保障诉讼。期间不得中断侦查、起诉、审判。若无需追责或期满,应解除措施并通知。保释传唤为获取信息,若违规或需追责,司法机关可决定拘留并移送检察院。具体需依案情和司法判断。

通常情况下,检察院传唤不会导致被传唤者被关押。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仅适用于无需强制性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目的是进行调查询问。因此,传唤并不意味着必须采取羁押措施,这体现了我国对人权保障和公正司法的重视。被传唤者应积极配合调查,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一样,适用同样的羁押时间,即:传唤只有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进行变相羁押。传唤结束后,根据案情可以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时间一般是3天,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4天。对于案情特别重大等其他情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至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