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被准予取保候审之人在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最长可至十二个月。法典中虽无详尽约束取保候审期内应遵守的定期出庭义务之条款,然明确了在此期间将继续对相关案件展开侦查、
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理。因此,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接获
传唤通知时,务必依照指示前往指定场所接受讯问,以
保证法律程序得以顺畅进行。若需更为详细的规定,或许有必要参阅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或者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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