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车辆内部零部件损坏导致的
赔偿问题,通常情况下,商业性质的全车险并不能提供涵盖此类损失的理赔服务。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一般的全车险通常包含五大主要部分,分别为:交通强制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盗窃险以及
车损险。
然而,由于车辆内部零部件的损害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项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对此种损失不予承担
赔偿责任。
1.首先,为了使车辆能够合法地上路行驶,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前,车主必须购买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这是一种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车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费。
2.其次,第三者责任险作为对交强险的有力补充,其保障范围相较于交强险更为广泛。尽管交强险的赔付金额有限且相对较低,但第三者责任险却能为车主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