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十余年刑侦预审工作经历,执业16年,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及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代理。 1989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曾在公安机关法制、 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20年,担任刑侦、 经侦部门领导职务10余年。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10年被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聘请为经济法学特聘讲师,2024年经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评审委员会遴选认证,入选为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现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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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尽早撤销诉讼,被告方得积极行动,协助司法调查,提供真实证据。要是能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行较轻,不符合定罪标准,撤销案件的可能性就会变大。要是因为证据不足被保释了,司法后续侦查也没补足证据,那案件也可能会被撤销。

取保候审期满后撤销案件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侦查进展来决定。如果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就会依法撤销案件。这个过程的时间长短不一,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不是案件终结的标志。

取保候审之后撤销案件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调查的进展来判断。如果侦查机关发现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或者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就可能会考虑撤销案件。如果案件比较简单,证据也比较充分,那么撤销案件的时间可能会比较短;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侦查,那么撤销案件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