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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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施的诈骗行为通常会构成诈骗罪,但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职务犯罪,也不涉及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危害公共安全或对生产作业有影响的罪名。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是利用互联网的隐蔽性,编造虚假信息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定罪量刑主要考虑涉案金额和情节等因素。诈骗罪就是为了非法获取他人财物,通过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网络诈骗犯罪可能涉及多种罪名,比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但关键在于,网络只是诈骗的一种手段,并非本质。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责任和处罚。

网络欺诈就是通过互联网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跟赌博罪没有必然联系。赌博罪是指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如果网络欺诈还涉及利用网络平台赌博骗钱,那就可能同时触犯这两个罪名。反过来,如果单纯的网络欺诈没有涉及赌博,就不构成赌博罪。

网络诈骗虽然不属于直接侵犯隐私的犯罪,但容易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引发法律纠纷。这种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如果诈骗过程中涉及盗取、贩卖或泄露个人信息,就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