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适用于我国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
强制措施,主要针对于涉嫌犯有特定罪行的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他们可能面临着受到
管制、
拘留或者
附加刑的惩罚,又或是可能会判处
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
处罚。在此类情形下,只要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能确保自己不会给社会带来风险,就可以选择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
羁押。而在我国的上海地区,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一般分别赋予了负责该案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的职能。倘若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完全满足上述所提到的条件,并且还需要考虑到法定的其他条件,比如提供足够的保
证人或者缴纳足够的
保证金等因素,那么便有机会向
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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