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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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告人们而言,倘若其符合特定条件,则仍有机会争取缓期执行刑罚。在进行裁判时,法庭将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之轻重、犯罪嫌疑人之诚恳悔过之态度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罪犯之行为未至严重地步,并未引发重大损害,同时被告者能够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真诚悔过,全力配合司法程序的推进,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缓期执行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网络帮信罪,亦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倘若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有意图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实施相关行为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并导致情节较为严重的后果发生时,将面临着被判刑的严重法律风险,其中包括入狱服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网络帮信罪”也被公众所熟知地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犯罪嫌疑人事迹轻微,展现出积极的悔过态度并且无再次犯罪之虞,同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那么,按照法定程序与规定,法院便可依法对此类案件进行审判并作出相应判决,判令被告人缓刑处罚。

并非如此。尽管帮信犯罪的形式因提供信息网络技术支持或其他协助而与传统诈骗有所不同,但其本质上仍然属于犯罪行为。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在明知他人正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违法或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帮信罪。

网络帮信罪涉案金额达20万元,罪行严重程度如何已然知晓他人借助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却依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于此类犯罪,支付结算金额如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便已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定立案标准。2、对于涉案金额为二十万元之帮信犯罪案件来说,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的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