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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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成立既遂需满足:行为人意图勒索财物,实施绑架或劫持人质行为,且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和自由受限。成立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轻者,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

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他人已经被绑架,并且因此受到了侵害,根据刑法的规定,绑架罪可以判处死刑,但是只要是由于其实施了绑架行为导致了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是在被绑架者被营救之后又杀害了被绑架人,此外在一般情况下,仅是被认定为是已经绑架了他人,只会被要求支付罚金。

绑架罪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犯罪。其他犯罪一般都是要求只要有实施行为就构成此罪了,而有些犯罪只要求达到最终的目的就是犯罪了。但是绑架罪它要求的是目的和行为都有,但是对目的能不能实现,不是很看重,只要目的存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