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
保险合同纠纷案时,如若选择采用普通
诉讼程序进行审判,则需在正式
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倘若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导致审理时间需要延长,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正式批准,方可延长至六个月之久。若仍需继续延期,则应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而对于那些适用简易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则应在正式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