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凡采取
暴力手段、威胁或其他形式强行夺取他人公有及
私人财产者,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课以
罚金;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则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同时俱受罚金乃至没收全部财产的惩罚:
(一)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进行
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行为的;
(三)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的;
(四)多次进行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的;
(五)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
(六)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
(七)持有
枪支进行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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