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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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在案件审结后应退还给申请人,但申请费不退。担保费用是对保全财产的一种担保形式,审结后应退还;而申请费是处理案件的必要费用,不退还。因此,在财产保全过程中,申请人需了解费用退还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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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侵权补偿事宜中的代位权诉讼事项。这是一项堪称债法领域的重要保护机制,即若应债务人未能及时妥善地享有其债权以致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后果时,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相关权利,唯值注意的是,这类属于债务人专属权利的债权是不在此列的。具体的法律条款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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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额度的具体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规定如下:当驾驶人员负有责任时,其中包含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设定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样为2000元。而在该等保障机制下,被保险车辆所面临的最高赔偿限额总计为: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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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财物未造成实际损失时的赔偿责任根据现行法规,对于行为人在无意中导致对他人财产的损害之情形,虽不能构成犯罪,但仍需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被害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来确定具体赔偿金额。若行为人为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则应交由公安部门进行惩处;若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将按故意损毁财物罪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