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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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
协议离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
申请离婚。
夫妇双方必须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
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与对方共同签订具有
法律效力的《
离婚协议》,同时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制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填写《
离婚登记申请书》的步骤。
其次,经过初次审核之后,婚姻
登记机关会
委派专业的婚姻登记员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全面审查,若认为符合
离婚条件,将向申请人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接下来是离婚冷静期,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天内,如果任何一方
当事人对此存在异议或反对离婚,均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撤回之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紧接着,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双方需再次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
离婚证书。
如未能按时办理此项手续,则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查,确认所有条件均已满足,婚姻登记员将会按照工作规范为申请人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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