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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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合同未明示免除诉讼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保险公司须承担。但保险公司常会在合同中加入免责条款,需显著提醒并解释。若无此保证,其免责抗辩难获法院支持。因此,就此次纠纷而言,保险公司仅凭事后提供的合同主张免责,缺乏法律依据。

概括如下: 该服务提供四个类别:民商事案件(含财产权纠纷)、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和诉讼申诉。民商事案件按争议金额分段收费,最高5000元起,5%-1%递减;行政案件非财产权纠纷最高5000元,涉及财产权则参照民商事标准;刑事案件各阶段收费从侦查到二审不超过3000-6000元;诉讼申诉同样区分财产权,非财产权最高5000元,涉财权参照民商事。

交通事故调解中,律师费用大致在1500-2000元/次,次数有限;民事赔偿诉讼中,原告方代理按赔偿额5%-8%收费,最低3000元;被告方代理收费为原告主张额3%-5%,最低2000元。

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非在保险合同中进行了免责约定。但保险合同中免责约定条款,保险公司须在签订合同时,应作出显著的提示并进行明确说明,确保投保人已阅读和理解,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故本案中,保险公司单凭事后拿出保险合同说自己免责来进行抗辩,其理由不充分。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