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肯定是从你赢了官司之后就拿到的那份判决书或者别的法律文书上没给你规定的那个最后一天开始。举个栗子,要是这份法律文书上写着要分好几期还钱的话,那就得从最后一期的还款期限到了以后再开始算。当然,如果那份法律文书上压根儿就没提到过还款期限这回事儿,那就得从它生效那天开始算了。

如果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你想撤销案件,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撤诉条件,一般会批准,并下发裁定书。但是要注意,撤诉后对方不履行义务,你可能需要再次申请,然后重新走强制执行流程。

关于对强制执行决定的不服而提出申诉的问题当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明确觉察到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时,他们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具有执行权限的人民法院表达其异议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异议理由充分且合理,则应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有的执行行为;反之,若异议理由不足以支持其主张,则应裁定予以驳回。

借贷案件败诉,欠款者仍不偿还,甚至已被申请强制执行在友人拖欠借款未予归还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然而,若被申请人仍强调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向法庭提交关于被申请人资产状况的有用信息,以期法庭能够依法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性执行和管理。具体来说,这类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被申请人的财务记录及财产状况;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资金或扣押、查封其持有的资产等方式。

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通常不能再次启动诉讼程序。因为强制执行申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超过期限没申请,就没机会通过强制执行程序维护债权了。不过,要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时效中断或中止等特殊情况,或许还有弥补的可能。